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协会名称:深圳市匹克球协会(以下简称深圳匹协)。
第二条 协会性质:本协会是深圳市范围内匹克球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自愿参加,以推广普及匹克球运动及其相关活动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。
第三条 协会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广泛团结匹克球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,积极争取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,丰富群众业余生活,弘扬体育道德风尚,推动全民健身,普及匹克球运动,努力提高深圳市匹克球运动水平,培养人才,为山阳争光。
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深圳市教育体育局、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协会地址:本协会的住所设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新二路高新体育中心1楼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如下:
1、广泛宣传和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参加匹克球运动,指导和推动匹克球运动的开展和普及,增强人民体质,提高运动竞技水平;
2、策划组织区域内各类群众性匹克球活动,承担文化体育部门委托的各级各类匹克球竞赛培训等任务。
3、开展匹克球运动技术培训交流,提高全市匹克球运动爱好者的技术水平。
4、积极开展交流活动,增进各地匹克球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之间的联系和友谊。
5、以争取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赞助、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,为开展深圳市匹克球活动筹集经费,增强协会的工作实力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二类。
第八条 凡从事或喜欢匹克球运动的工作者、爱好者,能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,自愿接受和遵守协会章程者,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,经协会理事会批准,办理有关手续后,即可成为会员。以个人名义申请批准,成为个人会员;以团体法人名义申请批准成为团体会员。经批准成为会员后,协会发给会员证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:
1、填写入会申请表;
2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3、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2、对本协会重要事项决策行使表决权;